2023-09-08 11:21
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这其中首先是人的现代化。要做一个现代化的合格公民,就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因为法治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治理的主旋律,成为时代精神和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之一。
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学习法律条文,还要学习相关法律实践,了解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对法律条文是怎么解读怎么落实的。
例如,1996 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2002 年颁布的《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的第六条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通信业务,必须通过信息产业部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其它途径进行国际通信。”
同时,《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具体什么是国际出入口信道也做出了规定:“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是指国内通信传输信道与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之间的转接点。包括:(一)国际通信光缆、电缆、微波等在国内的登陆或入境站;(二)国际通信光缆、电缆、微波等在国内的登陆或入境延伸终端站;(三)国际卫星通信系统设在我国的关口站、地球站等;(四)其他国内通信传输信道与国际通信传输信道相互链接的转接点。”
但如果你只是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去理解,仍然可能违法。现实中,这样的违法案例数不胜数。这些都是由于认为了解法律只需要了解法律条文即可而导致的后果。
2011-10-07 14:42
昨天我看了老婆新买的一套护肤品的说明书,然后告诉她这个产品是纯忽悠的,敷这个不会比敷喜之郎更有效果。她说那为什么许多护肤品都号称含这种东西,都用这个理论?我说:如果中国所有商品中,靠忽悠卖钱的那部分瞬间消失,那中国的经济总量会瞬间减少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