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2 12:30
另外还有一点番石榴的味道,大小如桂圆。
2018-12-09 10:55
反社会人格在人群中大约有 4%。也就是说,全世界有 3 亿,中国有 5500 万。
2021-07-26 00:50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阶级,伟大的阶级推动时代的改变。时光的星移斗转,已无数次向我们证明这一真理;从五四运动到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诞生,工人阶级的身影活跃在每次激烈斗争的舞台。”//@来去之间:转发微博
2020-12-02 21:28
所以我一直说找聘首先要看的不是聪明才干,是精神正常情绪稳定……
2019-12-22 10:02
//@来去之间:转发微博
2019-12-22 06:17
[认罪认罚制度必须同全面保释制度同步实施]
我们同外国的诉辩交易制度,有一个基本条款不一样。他们绝大多数嫌疑人保释在外,协商认罪认罚,无罪的人由于已经自由,绝大多数不会冤枉认罪。我国是把人关着同你谈条件,不可能有自由真实的意志。对不认罪的可以五年七年一直关着,认罪就取保,以短刑缓刑为诱饵,多数无罪也会认了。所以认罪认罚制度必须在保释制度全面实现后,才能实施。否则会岀现大量被迫冤枉认罪换出狱的冤假错案。把你关着同你谈条件,是在胁迫状态下同你谈合同条款,不可能公平,不可能是发自内心的认罪认罚。这就违背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勒芒见:诉辩交易在美国也很常见,同样是法律从业者心中的痛。@陈有西: 外行才会问这个傻问题。把你无罪也关着不放,多数人会认罪。我辩护的峡江县长,检法做他工作说认罪可以立即取保放他,他坚持清白,宁把牢底坐穿也绝不认罪,结果实刑。现在他已刑满出狱。//@日月明歌:是不是嫌疑人还是有问题有毛病才导致认罪,没问题没毛病认鬼罪,在律师看来这种情况是55开的事?@陈有西: 一点也不想当然。自从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制度以后,普遍在进行强迫当事人自证其罪,自愿认罪。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直接成了法院的判决意见。很多的无罪案违心认罪,求得从轻快结出狱。//@嬷嬷的老相好:普通刑事案件,法院为检察院背书?这也太想当然了吧?//@陈有西:没有权威、稳定的司法保障,改革不可能成功。只会越改越乱,不可收拾。国家付出更大代价。//@lord泰温:司法成不成功其实和改革毛关系也没有的。 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余祥林,都没犯罪,也没犯错,两个认罪枪毙了,两个认罪关了17年才无罪释放。你不犯错,哪天也可能找上你。//@日月明歌:职务犯罪,这是震慑;扫黑除恶,这是还债 刑事犯罪,这是惩罚。这些人心里没数嘛?你不犯错,能找上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