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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2005-10-30链接

2005.10.29 今天benjurry请吃饭,我又见到了向来很仰慕的曹政。曹政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件西装,还是那件衬衫。走大街上绝对能混迹于人群之中,大有当特务的天分。除了偶尔贼贼地一笑,能让人看出来这是个非常聪明的人,真是一点锋芒都显不出来。 好了,夸完曹政,该说点正事了。下面这些东西,我很早以前就想写,但是总觉得能想得明白,但是说不清楚,一直憋着。今天赶上这个由头,用曹政做个引子,趁热写出来――不过估计还是说不清楚。可能有些东西就是无法言传。 曹政说,在北京挣的钱,基本上都归开发商,自己落不着几个,白干一辈子。 我倒是觉得,钱捏在手上才是没有意义的。假设,现在把买房子的钱都还给你,给你抱着睡觉,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用消费掉多少钱来度量也是不准确的。假设你买了一支雪糕,但是丢掉了,虽然消费了一元钱,但是这一元钱除了满足一点购买欲,产生非常有限的快感外,并没有通 过味蕾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如果这一元钱你没有花出去,那么连购买欲都不能满足。当然,也许你和葛朗台一样,抱着金子的时候可以闭着眼陶醉地说“真暖和呀 ”,那又另当别论了。 人活着,是因为有自我意识。对自我意识来说,唯一有意义的就是主观感受到的各种刺激。所有的外部事物都要通过感官转化为刺激,对人才有意义。 主观感受无非两种:良性刺激,恶性刺激。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为了获取良性刺激,避免恶性刺激。 以前读《雷锋日记》,从中很明显可以看出,雷锋在做好事的时候可以得到非常大的愉悦和满足感。如果帮助别人让你感到痛苦、恶心和羞耻,你会去做么?“舍己为 人”、“慷慨解囊”,其实就是被牺牲掉的个人利益和从行为中可以获得的良性刺激进行博弈,良性刺激一端的天平高高翘起。 譬如说,有一笔钱, 并不属于我,但是拿了也绝对没人知道。这个行为本身对我的道德感来说是一种伤害,所带来的恶性刺激远大于这笔钱所可能带来的良性刺激,所以我就不拿。如果 这笔钱的数目后面加了四五个零,现在钱所可能带来的良性刺激远大于道德感带来的恶性刺激,那么我就会拿。假设有一个人,从小生活在没有任何道德教育的环 境,那么无论这笔钱有多少,都会拿的。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就是道德底线的区别,也就是这个博弈最终结果的区别。 外部事物对我们的刺激是复杂 的,复合的。譬如说侍者将一杯冰水洒到了你的衣服上,在那一秒钟内,你首先感受到了冰水刺激皮肤所产生的凉爽,然后是沾湿了的衣服贴到身上带来的不适,最 后是愤怒。愤怒和忧伤一样,都是混杂了恶性刺激和良性刺激的畸变的快感。先别摇头,回想一下,你愤怒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很爽?古人说“酒气财色”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气”是能带来良性刺激的。 很多人都曾有过痛断肝肠的经历,回忆一下你最近一次伤心的时候,是不是曾经沉浸在那种状态里不愿意出来?因为那种感受让你很享受,就像吗啡一样。 意志坚定的人能很快从愤怒或者悲伤中出来,是因为他们能放弃这短暂的良性刺激。因为很多情况下,愤怒和悲伤都不利于谋取更大的良性刺激。 复杂性还体现在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产生的刺激可以完全不一样。人参果,唐僧见了完全是恶性刺激;猪八戒一口吞下去,即便有什么感受,数量也不多;孙悟空、沙 和尚,嚼出了滋味,是良性刺激。“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样的句子,并非人人都能从其中得到良性刺激,不同的人,得到的刺激 量大小也不同。 远远没有写完,但是困了,先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