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bkeeper2012-06-02 10:28Open options有人主张捏,以阻止犯罪;有人说别捏,免得引来杀身之祸。我觉得遭遇侵害,反抗是符合常理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反抗的风险更大。不知有没有人做过性犯罪是否演变为凶杀和被害人是否反抗之间关系的研究? 图片描述 by gemini-3-flash-preview详情
tombkeeper2012-06-01 20:05Open options类似句式有很多:“你……这些有什么用”;“就能……了吗”;“还不是……吗”。敌人未必恨勇士,而叛徒一定恨勇士。我觉得这是类似心态的产物。一方面自己也挺憋,但因为种种顾虑一直憋了下去,看到没有憋的人就无名火起。2012-06-01 19:51被tk转发1次Open options抱歉,作者已设置仅展示半年内微博,此微博已不可见。 详情
tombkeeper2012-06-01 17:49Open options身为律师,在法律程序中采取各种手段维护委托人,都可以理解。但专门注册个微博,在公众面前如此狺狺,也太过于敬业了。不管这账号真是其本人,还是好事者借名注册,都无耻至极。另外,你们看照片,是不是又应了相由心生那句话? //@Fenng: 去你妈的!2012-05-27 19:57被tk转发1次Open options该账号因被投诉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现已无法查看。查看帮助 网页链接详情
tombkeeper2012-06-01 15:23Open optionsgoogle儿童节献礼确实费了不少心。为让G点词在传输前就能得到检测,检查被放在客户端做。但还要防止G点词列表往客户端传时导致寡妇王潮吹,所以他们把词做了编码,还转成10进制。相关JS是这个:链接。搜getEncodedBlacklist可以定位到关键位置。有兴趣可以试试还原那个G点词列表。 详情
tombkeeper2012-06-01 13:59Open options回复@蘑菇_丁: 这句话从一个法官嘴里说出来,就很有意思,无论是不是承办人。说实话,我不太明白你想表达什么。你想表达什么? //@蘑菇_丁:那个案子里,说这话的法官不是承办人,至于判决死缓的原因,博主可以找判决书看看。就谨言慎行而言,在中国当下,不晓得法官和媒体人哪个可能会做得更好。tombkeeper2012-06-01 12:32被tk转发1次Open options那个案子里,法官说:“#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有意思吧?我曾看过一起离婚案的报道,双方为分财产在法庭上争得很激烈。于是法官当庭对男方说:“人家让你睡了两年多,你给点钱怎么了”?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