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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博客

73 篇文章

面条和文化

2006-02-04

2006.01.03 同嘉菲猫、奥戴利·赫本等人(猫)一样,我也是个意大利面爱好者。意大利面除了很好的口感和特殊的谷香,还有很多优点。譬如不用担心煮久了,弄成一锅疙瘩汤;中午吃不完,加点油拌一拌,放到晚上味道和口感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除了意大利面,我也经常做香菇炖鸡面、红烧牛肉面之类的中式面条。根据马斯洛先生的理论,当人的肚皮被各式面条装满之后,脑子就会琢磨点东西。我琢磨来琢磨去,发现从面条上也可以看出些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著名的兰州拉面从粗到细有“皮带、大宽、二宽、韭叶、二柱子、荞麦棱子、二细、细、毛细、一窝丝”之分。但是无论叫什么,你都无法从名字上知道这面到底有多宽,只是大致有个感觉:“‘一窝丝’,应该比较细;‘皮带’,那应该和裤腰带差不多吧”。 到超市看中式面条的货柜,有“龙须面”“银丝面”“玉带面”“挂面”等等。但是张老爹牌“龙须面”和李老爹牌“龙须面”肯定不一样粗,甚至吃起来感觉都完全不同。 意大利面则不然,3号、5号、7号……跟螺丝刀一样,标的清清楚楚。不管是“VALDIGRANO”的7号面还“pasta ZARA”的7号面,都绝对是一样粗细,烹饪时间都是11分钟。为了保证面的品质,意大利法律(没错,是法律)还规定:意大利面一定要用100%杜兰小麦制作。只能用天然材料著色,不得使用人工色素或防腐剂……等等等等。 西方讲标准,讲规范;中国讲经验,讲感觉,讲灵活性。 咱们看洋人的菜谱,就像看中药方子:先放30毫升的啥,再加80克的啥,搅拌2分钟……。洋人的厨房,就像化学实验室和手工艺作坊:量杯、定时器、打蛋的、榨汁的、刨丝的、钻眼的……连煮个鸡蛋都有专门的煮蛋计时沙漏。 如果换了洋人来看咱们的菜谱,也一定会有无数的疑问:一勺料酒是用多大的勺?一撮葱末又是多少?七成热是摄氏多少度?怎么才知道已经“炸至金黄色”了呢…… 虽然我很喜欢西方式的严谨,不过在饮食上还是觉得灵活些好。我琢磨之所以西餐在品种上远远比不了中餐,就和洋人太死板有关。 中国的大师傅教十个徒弟,可以教出来十个样儿。徒弟再教徒弟,不断演变,最后就有了这八方风味南北大菜。而洋师傅教多少徒弟也就那一个味儿,传上多少代,变化也不大。 就说香辣蟹吧,诞生的时间很短,但是在不同的馆子,味道就可以差很多,甚至做法都不同。北京有很多家“郭林”,但是每家菜的味道都有区别,而全北京的麦当劳都是一个味儿,肯德基也都是一个味儿。 要打个比方的话,中餐有点像处于强烈核辐射下的草履虫,天天发生变异,过上一两百年就进化出成堆成堆的新物种;而西餐则处于相对稳定的环境,过二百年也许个头大点,颜色变变,可还是草履虫。

小尼姑

2006-02-03

2005.12.27 我承认,这个标题有点那个,不过也实在想不出更好的了。 少年时读《二刻拍案惊奇》,见过这么一段: 尖尖发印,好眉目新剃光头; 窄窄缁袍,俏身躯雅裁称体。 樱桃樊素口,芬芳吐气只看经; 杨柳小蛮腰,袅娜逢人旋唱喏。 似是摩登女来生世,那怕老阿难不动心。 我们家把《聊斋》定性为黄色书籍,禁了;不过居然并不反对我看《二刻拍案惊奇》,这实在是一件奇事。多半因为小学时候家里那本《聊斋》是白话译本,而《二刻拍案惊奇》是原本,爹妈以为我看不懂,所以得逃此劫。 因为《二刻拍案惊奇》,“尼姑”两个字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十分美好的印象。十三四岁的时候,赶上青春期,我又读了《阿Q正传》,便觉得小尼姑的光头颇值得一摸。 直到念大学后,家里才不审查我读的书。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人体解剖学》比武侠小说更血腥,《妇产科学》比黄色小说更暴露,所以就无所谓了。于是就有机会看 《笑傲江湖》。读来读去,我还是觉得令狐冲应该跟小尼姑仪琳结婚,当恒山派掌门,再收上漫山遍野的女弟子――仪琳没有任盈盈漂亮,也没有任盈盈聪明,但是绝对听话。 小说归小说,现实毕竟是残酷的。以前见到的尼姑不是形容猥琐,就是体态臃肿,而且常常低头蹙眉,走路溜边。所以我一直以为《二刻拍案惊奇》里的描写全是凌蒙初这个老小子意淫。没想到今天在地铁站真看到一个眉目弯弯,身姿婀娜的绝色小尼姑。 更奇的是,这个小尼姑走起路来挺胸抬头,目视前方;脸上似笑非笑,隐旃檀之幽;眼睛似看非看,含三春之水。就是谢东娜在T形台上走起猫步,差不多也就这个自信――原来连尼姑生的好了,也格外神气,而非比寻常起来。 看到这个小尼姑,我脑子里首先蹦出来的居然不是南无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而是阿Q说的“滑腻”两个字,真是罪过。 写道这里,我又后悔当时没说一句:“敢问小师傅宝刹何方,俗家父亲是否叫做‘不戒’?” 外一则: 前些天同诸BT一起吃饭,席间谈起和尚,我说了一个家里亲戚的遭遇: 安徽九华山,乃是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地藏菩萨道场,也是著名旅游胜地。我那个亲戚游至山下一卡啦OK,见两个少年和尚包了间房,在里面高唱流行歌曲,觉得颇为怪异,就攀谈起来:“你们年纪轻轻就当和尚,不结婚,父母不管么?”和尚答曰:“年轻人,先事业,后家庭。” 另一个BT说起他们一个同学的遭遇: 这个孩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心情烦闷,到庙里散心。在大雄宝殿中,一个老和尚看出了端倪,于是对他说:“大学生吧?正为找工作的事发愁吧?到我们庙里来,月薪六千。”

哈利波特IV观后感[转]

2006-01-22

2006.01.22 (照例,我们部门2005第4季度的活动经费还是拿来看电影。这次是看哈利波特。出电影院门时我就想写点什么,结果拖拖拉拉一直没写。后来看到了下面这篇东西,觉得我要说的话差不多也就是这样了,干脆直接贴出来了事。) 哈利波特四观后感 作者:马伯庸 昨 天周二,神圣的全天半价日。正直且忙碌的我决定暂且放下手中的工作,前往距离公司不远的国泰电影院去看哈里波特四。国泰电影院不大,走廊里散发着厕所刺鼻 的腥臭味,我所在的二厅连我算在一起只有六个人:两个小P孩,一对情侣――女的很丑,男的我没兴趣看――一位头戴绒帽的大叔,以及一位拥有深邃智慧和慈悲 之心的皇帝。 电影放映前放了两个预告片,第一是谢公霆峰为主角的XX大圣,我只记得里面有个场景是地面万炮轰鸣,一个大侠飞越苍穹,他的喊 声划破夜空:爱你一万年。第二个电影是无极,很不幸的是我又看到了谢公霆峰,还有被奇怪的男人压在身下半裸扭动的张柏芝,胸前颤动的运动曲线在男性(可能 是张东健)的手掌中清晰可见,当男演员真幸福。 电影正式开始,开头是一个猥琐老头、一个猥琐大叔、一个猥琐男青年和一个猥琐的声音,我闭上了眼睛,期待着赫敏的出现。 哈里波特和罗恩被赫敏夜袭,但其实我想看到的是相反。赫敏还是那么可爱。金妮越长越丑,赫敏真可爱。 原作里我就不喜欢魁地奇世界杯那段,我很高兴电影里把这段情节简化了,他们作的很好。如果把这一段删掉那就更好了。不过我得指出,赫敏真可爱。 两 个学院的入场式很有特色,女人学院(我忘记他们的名字了)的入场是制服控的最爱。但身为制服控的我不得不说,这种制服的萌与暴露程度都不算高,那些女人远 看尚算不错,仔细看的话几乎没几个能入目的。至于另外一个学院,一群拿着可疑的棍棒式道具的兄贵死基佬罢了。英国人真丑,除了赫敏以外。 原著里的情节我早就知道了,于是除了视觉效果我什么都不期待,可惜很少。尤其是可爱赫敏的镜头。 塞得里克很帅,一看就是个愤青;纳威再长下去,就可以直接去NBA了。张秋比梦想中丑,比想象中好看,但她不如赫敏可爱。 马尔福还是那么糙,他还不如变成雪貂更来的可爱。赫敏真的很可爱。 挑选龙的时候,四条龙里只有中国火球龙根本没出场,这是赤裸裸的歧视!但赫敏拥抱哈里那段真可爱。 哈里波特和镜娘一起入浴,露点了,真棒,可惜这不是我想要的,你们知道我想看的是什么,赫敏真可爱。 人鱼丑至渣,她们应该叫狗鱼。赫敏沉在水里还是那么可爱。 舞会太潦草了,唯一的看点是赫敏的华服,还有她哭着说的那句:“下次想约我就早点,别让别人抢了先。”真可爱。 迷宫真可笑,除了规模大一点以及那些好像触手怪一样的树枝以外就全无威胁。我几乎睡着了,因为这一段可爱的赫敏没出现。 真看不出演伏地魔的是红龙大爷,他真可笑,全无一派宗师的气度与风范,只会象个傻瓜一样用魔仗跟哈里波特决斗,墓地里拣不到砖头吗?我还是要说,丑陋的生物果然没有存在价值,赫敏比他可爱太多了。 大结局,谜底和秘密我早就知道,影片演绎的非常忠实原著――我的意思是,非常乏味――只有赫敏仍旧那么可爱。 马尔福居然这一集里沦为龙套角色,这一定是姓罗的对我马家充满了刻骨的嫉妒。哼,姓罗的都是对我马家不利的坏人。可爱的赫敏配马尔福不是很合适么? 配音配的都不错,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讨厌伦敦腔,赫敏的娇嫩嗓音除外,那太可爱了。 结论:我给哈四打一百分,因为赫敏真是太可爱了。 (虽然我一直认为黄蓉应该嫁给欧阳克,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赫敏配马尔福这个组合。)

“人类基因补完计划”

2005-12-11

年初制定的“人类基因补完计划”包括很多内容。指导思想就是把前二十年糟糕的家庭教育在我身上留下的余毒清理干净。从二十岁制定计划要逃离魔窟,开始秘密自学电脑算起,我整整用了五年时间才想明白:如果不改变自身,无论逃多远,那根无形的绳索依然会牢牢绑缚着我。 譬如说,我以前是一件灰外套穿一年,一双皮鞋蹬到烂,现在也开始研究服装搭配了;以前打死都不去酒吧,上个月Benjurry和SW手指一勾,我牙一咬就去了;以前从不肯去KTV,最近也开始跟同事们去唱唱歌了。以前我有严重的酒精过敏,今年买了十几瓶红酒在家愣用“系统脱敏疗法”治好了。当年那本《免疫学》真没白念。虽然酒量还是“三步倒”的水平,但总算不至于一杯啤酒就全身肿一个礼拜了。烟还是绝对不抽,因为我见过抽烟人的肺是什么样:切一块下来跟抹布放一起都没什么分别,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的时候说:“这对我只是一小步,对人类来说则是一大步”。到我这儿反过来了:这些事对别人来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完全不值一提,我却要像小学生一样认认真真从头学起——把什么事都当作学问来做,其实也是余毒之一。 本来还有些犹豫,因为总有没什么个性的人跟我喊“人要有个性呀”,总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希望我一直坐着。后来我注意了IBM的广告——以前蓝色巨人高唱“四海一家的解决之道”,现在全改“随需应变的业务”了。我再牛也牛不过IBM,人家都变了,我还有啥好说的。 说起唱歌,还是很惭愧的。我从小不识谱,且乐感极差,音乐课就是我的噩梦。老师经常拿我做反面教材警告大家唱歌一定不能跟这孩子学。我唱歌跑调也极为著名,曾经用一首歌的调唱完另一首歌的词,周围人听得下巴都掉了,我还浑然不觉,一付“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样子。不过据说我唱戏的时候不跑——多半是他们都没听过,所以跑了也不知道。 上个月跟公司的青年才俊们去唱歌,本来我准备找黄梅戏《对花》来唱,“丢下一粒籽,发了一颗芽”那一段我熟。没想到KTV里把这段最好玩的给省了,直接从“长子打把伞,矮子戴朵花”开始,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虽然唱完之后大家纷纷鼓掌,我还是满腹狐疑:他们不会是昧着良心叫好的吧…… 不过这件事也让我意识到,唱歌再难听,天也不会塌下来。于是这个周末我又跑去跟人掺和。现在已经差不多能在KTV这个Jungle里生存了。 PS:刚才跟朋友吃饭,顺便见了一个小哥们。他对我说:“原来我以为你是个三十多岁的沧桑老男人,没想到这么年轻”。显然,“人类基因补完计划”还任重道远。

小时候的故事(一)·出生

2005-12-11

在长大之前,我就出生了;在出生之前,我父母就已经结婚了;在父母结婚前,他们就互相认识了……倒叙似乎有点别扭,还是正着说吧:有一个人,他犯了杀人罪,然后被抓了——哦,是的,这个杀人犯和我的出生很有关系——在我出生之前的年代,杀人犯还是很稀罕的,审判之后,要郑重其事地用卡车拉着游街,还要一边用大喇叭宣读犯人的罪行。 宣读罪行这种活儿,自然不适合满口方言的大老粗们干,于是他们派了一个小警察去电台请播音员。那时候警民鱼水情啊,电台很支持这个事,派了一个根正苗红的播音员来。后来小警察和播音员结了婚,又过了一年,我就出生了。 你看,人世间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两个人发生矛盾,然后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自己也成了杀人犯。然而这件事却成为我来到世界的重要环节。罗伦兹说:“这就是蝴蝶效应啊”,释迦牟尼说:“No,No,这叫作因果”。 虽然我母亲说她是因为看我爸老实才跟他结婚的,但我一直不信——联系工作就能联系一个媳妇回来,我怎么就没遗传到这种“老实”呢?而且我记得父亲经常发誓:“如果某某事不是这样的,我把姓倒过来写!”——他姓王。 母亲是长女,我是母亲她们大家庭诞生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外公正因肺癌而准备开刀。癌症在当时差不多是完完全全的绝症,手术需要切除整个一侧的肺,也不知是否能从手术台上下来。为了让外公在世的时候能看到一个“孙子”,我就随了母亲的姓。 按照老家的说法,我这个“孙子”的出生是一件大喜事,可以把家里的坏事冲掉,称之为“冲喜”。也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外公的癌症竟彻底治愈了,直到十几年后因心脏病去世。在那时的医疗条件下,这的确是个奇迹。 随母亲姓这件事让我爷爷很不高兴,一直不肯见我,虽然当时他已经有两个孙子了。我满周岁的时候,他才第一次看到我。也许是这个原因,我和父亲的家庭一直远不如和母亲这边来的亲。而今两位老人家都已作古多年,不知冥冥中是否还在计较。 因为我是带着“神圣使命”诞生的,所以起名字也格外郑重。据说当时几个姨翻了半宿新华字典,才找到“旸”这个古怪的字。“旸谷”就是传说中太阳升起的地方,用这个字是希望我像初生的太阳一样。 从小学起,这个名字就不断给我添乱。譬如老师罚写名字一百遍,我就比别人要痛苦。现在去办信用卡、取包裹也都比别人麻烦。排队等叫号的时候还会遇到这种尴尬: “于肠,于肠是谁?” “……” “于肠在不在?在不在?不在就下一个了!” “……我,我是于肠!” 不过也有点好处,做自我介绍时可以说说上面的故事,让人第一次就记住我。 也许因为我是家里第一个孩子,也许因为我是他的“孙子”,也许因为我的出生给他带来了幸运,外公在世的时候对我非常疼爱。 周末常常在外公家度过。我记得早晨太阳照进屋子的时候,他会坐在沙发上,用牛奶把苏打饼干泡软,然后放进没什么牙齿的嘴里,慢慢嚼。然后对我招招手,塞给我两块,看着我吃。 傍晚的时候,外公会带着我在厂里散步。他总是背着手走路,我也学他的样子背着手,一幅小老头模样。厂里的人常常故意说:“于厂长,带外孙出来玩啊~”。外公总是很认真地纠正:“什么外孙,是孙子!他也姓于呢。” 夕阳下,一老一少两条影子会拖得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