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马新说”我上一条微博说过,那些没有根性的“无根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自身所属的文明没有或缺乏基本的了解,所以它们很容易落入类似“儒家/中国人主张以德报怨”这样的断章取义陷阱中,有时候他们自己也主动去断章取义。
我们以图里这个“无根之人“为例,实际上他并没读过他引为证据的这句话,因为这句话不仅不能证明他的观点,反而是最好的反驳素材之一。
我们看看这句话的完整上下文是什么: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
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曰:“敢问其次。”
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曰:“敢问其次。”
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
子贡问孔子士的标准,孔子回答了上等和中等的特征,最后回答了下等士的特征:“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
承诺的事就一定做到,这怎么就成下等了呢?答案就在硁硁然三个字里,这个形容的意思是狭隘的、偏执的。也就是无论如何一根筋,不管怎么样都要履行承诺。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里指出契约具有目的限制(Purpose/Ends)——保护自然权利与公共福利和信托性质、自然法约束(不可违法)与可解除性(Dissolution Conditions)。
而孔子的思考也类似,你答应了最好的朋友要将一个包裹送到某地交给某人,半路意外发现包裹里是毒品。你还要继续履行承诺吗?你是出租车司机,乘客的目的地是幼儿园,而你在路上发现他情绪不稳且携带管制刀具,你还要继续履行营运契约吗?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其实它引的后半句孟子已经给出了答案“唯意(义)所在”,朋友之约是小义,公共安全和自然法是大义,当然是小义从大义。当小义之约触发可解除条件时,契约就自动解除了。这也就是孔孟都反对机械式的“言必行,行必果”的原因。
所以,实际上这句话是儒家契约精神的具体体现,完全可以用来和霍布斯、洛克等人的观点进行比较政治学研究。只不过那些“无根之人”对自身文明毫无理解与温情,才把他拿来当“以德报怨”使用而已。